市劳动监察大队:
9月上旬,荆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市人大常委会两次组织召开各个层面代表参加的两项评议座谈会,市社会养老保险局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也相继召开了服务对象座谈会,同时,局党委印发了240多份问卷调查表,广泛征求全市各企事业单位、评议领导、人大常委、政协常委的意见,回收210多份,收集到了许多好的意见与建议,现将其进行整理,分解到各单位,请你们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,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,并在9月26日前书面回复局办公室。
1、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态度要改进。
2、劳动监察收费项目较多,不能以罚代缴,特别是在处理漏报参保对象、少报缴费基数和处理使用童工问题上,不能一罚了事。应取消劳动监察的罚没计划与罚没任务。在处理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,要分清责任,不能一概对企业加以处罚。
3、劳动监察部门要与企业多沟通。
4、劳动监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,要在执法的同时,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。
5、加大打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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